四氯乙烯安全常规
如果工作人员在使用四氯乙烯时一贯地遵守以下安全常规,将能避免许多可能发生的问题:
了解四氯乙烯的储存和用于干洗时可能引致的危害
使用四氯乙烯倾倒前,先参看物料安全资料表
长时间或频繁接触四氯乙烯时,要配戴防护手套。为保护眼睛,在泼溅可能发生的情况下,要戴上化学护目镜。当进行需要防护呼吸的操作时,请使用认可的、专用有机蒸气的空气净化防护口罩,在紧急情况,要使用经认可的自给式正压呼吸器。
除非有足够的通风,能保证充分安全地排除车间内积聚的蒸气,否则不要将四氯乙烯储存在敞开的容器里。
使用四氯乙烯时,要保持整洁并且避免可能导致过度与溶剂接触的情形发生:
不应靠气味作为毒性暴露指标。空气中的四氯乙烯浓度必须经训练有素的人员定期测量,以确保员工安全及遵从政府法规。
当员工在工作时感到晕眩,应立即离开车间到空气清新处并向上级主管报告;晕眩和不适,不仅是中毒的结果,还可能导致其它事故。
在进行电焊或乙炔切割时,切勿在有四氯乙烯蒸气的地方进行,因为气流通向焊接处时,会引致全氯乙烯热裂解产生有毒烟气。
分项要点拆解
1. 作业前置要求
① 使用前熟读 四氯乙烯MSDS 物料安全资料表,熟知储存、干洗使用过程潜在危险。
2. 分级个体防护
手部:长期 / 频繁接触佩戴耐溶剂专用防护手套;
眼部:存在泼溅风险必须佩戴化学护目镜;
呼吸:常规挥发作业用有机蒸气防毒口罩;突发泄漏紧急撤离 / 抢修使用正压自给式呼吸器。
3. 容器存放管控
无强力通风、无法快速排空空间溶剂蒸气的场所,严禁四氯乙烯敞口盛装存放,全部密封保存。
4. 现场管理三条硬性规则
禁用嗅觉辨浓度:不能凭气味判断溶剂是否超标,必须由受训人员用仪器定期检测空气浓度,合规当地法规;
身体不适立即撤岗:出现头晕、恶心等中毒先兆,马上移步新鲜空气区域并上报;
动火作业禁令:电焊、乙炔切割严禁在有四氯乙烯蒸气积聚的空间施工,高温会造成溶剂热分解,生成光气、氯化氢等剧毒腐蚀性气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