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氯乙烯接触 / 暴露的途径
四氯乙烯
一、接触 / 暴露的途径
1. 吸入
最可能的接触途径是吸入四氯乙烯溶剂蒸气,因此车间内空气要经常保持清新。若空气中含有四氯乙烯的时候,其含量绝不能够高于目前物料资料中的标准上限;工作人员要尽量减少与四氯乙烯接触。每个人对不同水平的四氯乙烯蒸气与浓度的反应各不相同,即使你每天的工作都与四氯乙烯有关,你对不同水平的四氯乙烯也会在接触时间长短和你的身体状况而有所不同。四氯乙烯溶剂蒸气有一定的气味,尽管单靠气味本身并不能测算蒸气的浓度,它能提示你,是否需要对该环境进行调查,为确保工作的安全,干洗厂内应有经过培训的专人进行定期检测。一般来说,当曝露在空气中的四氯乙烯浓度在规定的标准范围内时,应该不会引起任何已知的负作用。若该浓度高于标准则可能产生诸如麻醉、引起肺病和肾病等负面作用。由于四氯乙烯的蒸气比空气重,易于在沟槽内、小屋内或通风不好的地方积聚,造成浓度过高而引致昏迷或死亡。当注意到或意识到四氯乙烯浓度过高时,请遵照美国测试与物质协会指示的关于进入限制性区域的规定。该资料可从四氯乙烯溶剂供应商处获得。为减低曝露于四氯乙烯蒸气中的机会,可配戴有蒸气式呼吸防护罩,必要时更应配戴正压供气呼吸装置。
2. 皮肤沾染
毒性是指药剂在一定程度或次数的接触下(包括吸入、食入以及皮肤或眼睛的触碰),对动物产生毒害影响的能力。事实上,所有化学物质都有毒性的,即使该物质被认定为安全。如果处置不当,四氯乙烯就会对人体造成伤害。我们可以通过从工艺控制、加强通风及在处理四氯乙烯时配戴个人安全防护设备(如手套、护目镜、呼吸器及其他装备)来尽量减少接触这种物质的机会和程度,以避免受到潜在的危害性影响。如果经过训练的人进行适当的操作的话,实际操作上四氯乙烯几乎不会对人造成任何伤害的,只要按操作规程的程度是在四氯乙烯浓度规定的标准范围内,即使是重复接触,四氯乙烯也几乎不会产生不利影响。所有与处理全氯乙烯工作有关的人员应仔细阅读及完全地遵照溶剂安全使用的规定,并要熟知如何减少与全氯乙烯的接触。干洗厂主要负责确保四氯乙烯被安全地处理、使用及弃置排放。并且要让厂内每一位员工都接受过足够的安全操作培训,例如怎样能够减少与有害物质的接触,紧急情况下的疏散、撤离和应急措施等。此外,有关的每位工作人员都应完全了解干洗溶剂的特性,并以一种负责的态度来处理它。
3. 误食
误食内容统一归入【个人急救・误食急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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